芗城区(Xiangcheng District)(古属漳州府龙溪县)是福建省漳州市所辖的一个区。位于福建省南部沿海,是漳州市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芗城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闽南金三角”的重要组成部份、“厦漳泉同城化”核心区之一。总面积253平方千米,人口54.1万(2011年) [1] 。通行闽南语漳州话。全区辖6个街道、4个镇:浦南镇、天宝镇、芝山镇、石亭镇。区政府驻 东铺头街道 南昌路96号。地处九龙江西、北溪下游。地势平坦,水位较低。年均气温21.3℃,年降水量1521毫米。境内有花岗岩、磁土、铁砂、泥煤矿藏及矿泉水等资源。鹰厦铁路漳州支线、漳汕铁路、319、324国道,厦漳高速公路过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芝山红楼、唐建南山寺、唐陈元光墓,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丹霞半月楼、仰文楼、唐咸通碑、宋经幢、孔庙、明嘉济庙碑。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截至2014年02月10日,芗城区辖四个镇、六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管委会。即浦南镇、天宝镇、石亭镇、芝山镇;新桥街道办事处、西桥街道办事处、南坑街道办事处、巷口街道办事处、通北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街道办事处和金峰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市政府驻地在东铺头街道。
芗城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